中共鄂尔多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鄂尔多斯市监察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
一、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19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政策、法规、决定、条例、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
2、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市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
3、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各旗区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纪条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旗区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市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从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
6、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和协同有关部门对各旗区纪检委、监委领导干部及市直各部门派驻纪检组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提出任免意见。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授权及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
市纪委、监委下设3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市政府服务投诉举报中心,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廉政教育管理中心。
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派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组、派驻市人大纪检组、派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组、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派驻市总工会纪检组、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组、派驻市经信委纪检组、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组、派驻市建委纪检组、派驻市规划局纪检组、派驻市科技局纪检组、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组、派驻市农业局纪检组、派驻市水务局纪检组、派驻文新广局纪检组、派驻市审计局纪检组、派驻市工商局纪检组、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派驻市交通局纪检组、派驻市环保局纪检组、派驻市煤炭局纪检组、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派驻市林业局纪检组、派驻市卫计委纪检组、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派驻市食药局纪检组、派驻市法院纪检组、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组、派驻市理工学校纪检组、派驻市一中纪检组、派出市直机关纪工委、派驻市国资公司纪检组、派驻市城投公司纪检组、派驻市水务公司纪检组、派驻市机场管理公司纪检组、派驻市铁路运输公司纪检组。
市委巡查机构: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一巡查组、市委第二巡查组、市委第三巡查组。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854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533万元,增长71%,增加主要是由于新设立鄂尔多斯市监察委员会和市委巡查机构,相应增加预算收入。
支出预算854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533万元,增长70%,增加主要是由于新设立鄂尔多斯市监察委员会和市委巡查机构,相应增加预算支出。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85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43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8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73万元,占比58%;项目支出3570万元,占比4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案差旅费、留置费用、巡查工作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退休费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54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72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7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案差旅费、留置费用、巡查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退休费等方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8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6万元。主要用于新增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万元,主要用于新增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2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4万元,主要用于新增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76万元,比上年减少57万元,下降1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主要是由于无出国人员。
2、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33%,主要是按照接待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招待标准,严格控制接待人数,相应减少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5万元,下降16.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5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5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0万元,下降33.6%。增加主要是理新两台公务用车,相应增加预算收支。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9万元,比上年增加399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了运行经费。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无转移支付资金。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无此项内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20台,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7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台、其他用车3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参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市纪委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市纪委预算公开情况检查表.xls
主办单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北街青城巷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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